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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风险提示】关于消费者通过网络直播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

2025-03-10 16:58:1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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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全民直播”的风潮下,不少人通过直播卖起了保险等金融产品。随着网络直播带货销售保险的热度节节攀升,这一新型线上营销模式存在的潜在风险也逐渐显现,消费者听信主播宣传,冲动消费或投资,很可能就踩了大坑。

  近日,针对金融产品的直播乱象,发布关于防范金融直播营销有关风险的提示:

  (一)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

  一是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由于直播平台开设账号基本无门槛限制,一些无资质主体擅自开展金融产品直播营销,涉嫌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二是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有的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没有清晰展示分期、借贷等金融产品实际提供者,平台用户可能被营销氛围带动,在主体不清、风险不明的情况下冲动消费。

  三是非专业人士误导或欺骗。有些并不具备专业素养的人士自我包装为“理财专家”“保险专家”,对金融产品进行不当解读、不当类比。加之直播平台受众广泛,金融知识薄弱、风险防范能力差的用户易受误导或欺骗。

  (二)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

  一是虚假或夸大宣传。有的直播营销为博眼球,对借贷产品、保险产品、理财产品等搞夸大宣传、噱头宣传。

  二是偷换概念、简单比价。有的仅对保险产品价格进行简单比较,却不详细介绍保险责任,故意隐瞒除外责任、分红收益不确定等重要信息,甚至曲解保险产品条款,宣称“什么都保”,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

  三是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或提示不到位。有的直播营销行为未能向观众充分提示金融产品存在的风险、免责条款等,消费者可能在未充分知悉风险的情况下被带动,购买了不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因此,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提醒,公众应对此有理性、清醒的认知,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在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内容、息费标准、免责条款、风险等级等重要信息后,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或接受,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责任编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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