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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以案说险】了解“三适当”原则,合适才是硬道理

2025-03-11 12:21:4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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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三适当”?

  “三适当”原则就是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合适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是指要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等因素,向消费者推荐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避免消费者购买不适合自己的高风险产品。

  合适的渠道是指应当基于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相应的客户群体特征,选择适当的渠道进行销售,以确保金融产品和服务能够与目标市场客户需求相匹配。

  合适的消费者是指应当深入了解消费者,确保产品或服务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相匹配。

  典型案例:付先生是一位年轻的创业者,收入颇丰但工作压力大,想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为自己的未来增加保障。保险销售人员因为分红型保险业绩压力,极力推荐付先生购买分红型保险,称其还年轻,重大疾病风险概率较低,分红型保险既有保障又可以享受高额投资回报。最终,付先生听取了销售人员的引导买了分红型保险,忽视了自己原本的保险需求。

  天有不测风云,付先生在工作中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但由于他购买的保险侧重于分红,在医疗保障方面未配置合适的保障,无法有效应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本次疾病给他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

  1.   全面了解自身需求

  结合实际情况,围绕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人生不同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保险产品。

  1.   正确认识保险产品

  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消费者要全面了解金融产品性质、风险和特征,仔细阅读产品合同,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产品,不能将保险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1.   依法维护权益

  金融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消费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在购买金融产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杨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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