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22年度市级重点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正式启动
鲁网8月20日讯 2021年8月,菏泽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菏财绩〔2021〕9号文),标志着2022年的绩效目标正式开始编报。
通知要求,市直部门、单位要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要求,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和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先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分别进行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所属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后再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单位要根据市财政局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报流程。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将绩效目标等绩效信息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编报质量。(通讯员 翟新聚)
责任编辑:杨永明
新闻关键词:菏泽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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