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安保险90%股权被“打包”转让,潍坊轨交集团仅持有10%股权

2022-09-21 17:34:1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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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9月21日讯(记者 吴奕萱)日前,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披露,潍坊路桥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市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潍坊市舜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拟“打包”转让山东通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通安保险”) 90%股权,底价总计181.08万元。

  资料显示,通安保险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下列业务: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目前,潍坊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潍坊路桥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通安保险60%股权,潍坊市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市舜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10%、30%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公告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股权须同时受让通安保险10%国有股权及30%国有股权。

  其中,通安保险10%国有股权转让底价为20.12万元,转让方为潍坊市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国有股权转让底价为60.36万元,转让方为潍坊市舜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潍坊路桥开发有限公司所转让60%国有股权底价为100.60万元。

  经山东世纪鸢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今年6月底,通安保险营收0元,净利润亏损6.59万元,资产总额32.74万元,负债总额35.54万元,所有者权益-2.8万元。

  同时,公告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继续承接企业的原有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文件要求,受让方须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此外,意向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吴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