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市场“五年之变”:产业治理走向规范化,部分乱象仍待解决
泰山财经记者 吴太峰
距离电子烟纳入烟草专卖监管体系已过去近五年,为了解电子烟市场现状,泰山财经记者近日探访了济南的十家相关门店。其中,多数门店仅售国标产品,且客户购买时需实名认证。两家门店出现售卖果味烟弹等情况,据店方的展示资料,相关烟弹品牌涵盖“TAKL”“悦刻”等。
对此,悦刻方面回应称,目前已无自营专卖店,线下出现的悦刻品牌果味烟弹均为假货。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洪奇表示,商家售卖水果味电子烟属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可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记者实探,两家门店出现售卖果味烟弹情况
9月11日,记者来到位于历城区的一家电子烟门店。进门后映入眼帘的是多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语。产品柜上陈列着悦刻“幻影”“宙斯”等多款烟杆及“忘江有径”“群玉山见”等多种烟草口味烟弹。
“烟杆有218元、328元等多种款式”,门店工作人员介绍,烟弹规格为一盒三枚,有109元、119元、129元三款,人多时一天可售出三到五根电子烟。客户以年轻人居多,有不少是附近的大学生。
工作人员还表示,门店在售的烟杆、烟弹等都是合规产品,具备“童锁”功能,消费者购买时需实名认证。

另有多家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销售国标产品,客户购买时需出示身份证。
违规情况集中在两家电子烟门店。其中,历下区一电子烟门店的员工在记者询问有无果味烟弹后表示,有果味烟弹,但仅卖给“回头客”。据对方提供的图片资料,其售卖的果味烟弹涵盖“BANG”“TAKL”“悦刻”等多个品牌,味道包括西瓜、桃子、葡萄等多种口味,单颗价格从45元至80元不等。

另一家电子烟门店员工在得知记者欲购买果味烟弹后,从门店外的电动车储物盒中取出多款水果味烟弹及适配的烟杆。值得注意的是,该烟杆、烟弹并非主流品牌,烟杆包装上没有品牌标识,价格也更便宜。
悦刻方面称已无自营专卖店,在售果味烟弹均为假货
对于上述电子烟门店销售多品牌果味烟弹一事,记者致电悦刻方面进行核实,其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目前为电子烟生产商,无自营专卖店,产品生产后交付至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商户可在该平台订货。
“商户可以使用品牌标识,但是与品牌方没有直接关系,品牌方也没有相应管辖权”,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电子烟门店的经营主体与具体电子烟品牌企业相互独立,没有隶属关系,并非品牌企业的自营专卖店。

据其介绍,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后,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纳入统一监管体系,持证零售主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从当地批发企业购进产品,且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零售终端已不再是此前单一品牌专卖的经营模式,原则上可依法经营合规的多个品牌产品,通常以集合店形式存在。
对于有电子烟门店售卖果味烟弹“库存货”一事,对方表示,《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后,悦刻未生产、售卖过任何水果味烟弹,目前线下出现的相关产品均为假货,公司也在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打假。
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建立,产业走向法治化与规范化
去年12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监督管理状况》。其中提到,国家烟草专卖局与有关部委、地方政府分工负责,整体推进加强电子烟监管各项工作,建立起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执法行动,推动电子烟产业治理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从成效来看,产业乱象得到根本扭转。国家对电子烟监管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人民健康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得到切实保护,诚信守法经营氛围基本形成,电子烟市场秩序发生根本好转。
有序竞争格局基本建立。电子烟国家限制性产业政策的规范引导作用有效发挥,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和零售户有序退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逐渐形成。此外,产业集中度、产能利用率也持续提升。
对于部分商家销售果味烟弹一事,记者采访了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洪奇。对方表示,售卖水果味电子烟属违法行为,《电子烟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关于违规处罚,邱洪奇表示,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