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政务 | 财经 | 房产 | 文化旅游 | 新鲁商 | 健康 | 食品 | 培训 | 娱乐 | 体育 | 艺术 | 评论 | 法制 | 视频

首页 > 财经频道 > 信息 > 正文

关于征集“胶东刺参”形象标识及宣传标语的公告

2025-05-22 16:37:1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为充分彰显山东“胶东刺参”品质优势,进一步提升“胶东刺参”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山东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胶东刺参”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标语。

  一、活动背景

  山东拥有总长度3500多公里的海岸线,海水水质优良,是我国刺参原产和主产区之一。近年来,山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部署要求,在刺参产业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了从育苗、养殖、加工到市场流通较为完善的刺参全产业链条。近年来,山东省刺参养殖面积稳定在135万亩,产量约11万吨,约占全国的37%,成为全省渔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征集活动,旨在塑造具有显著辨识度与影响力的“胶东刺参”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助力打响具有山东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山东从刺参养殖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水产学会

  承办单位:大众网·海报新闻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专业组织(机构)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

  五、征集内容

  (一)“胶东刺参”品牌形象标识(LOGO);

  (二)“胶东刺参”品牌宣传标语。

  六、设计要求

  (一)形象标识

  1.要与“胶东刺参”品牌名称相契合,突出“胶东刺参”的“优质、生态、安全、健康”特色。

  2.创意新颖、寓意深远,具备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辨识度,易于识别、记忆。

  3.便于数字化运用,适用于平面、立体等各种宣传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提供矢量图(AI、EPS等格式)和高质量位图(PNG、JPG等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二)宣传标语

  1.要与品牌名称深度融合、互为映衬,突出山东“胶东刺参”的优良品质或独特卖点。

  2.简明扼要,朗朗上口,便于识别、记忆,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优秀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3.符合公序良俗,不得含有不良影响或误导性内容。

  4.具有可延展性,适用于包装、广告、社交媒体等多场景传播。

  七、评选方式

  (一)初评阶段。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行业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评选出入围作品。作品相同或相似的,按投稿时间顺序确定入围作品。

  (二)网络投票阶段。入围作品在海报新闻客户端进行公众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参考依据之一。

  (三)终评阶段。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契合度、实用性及网络投票情况,进行最终评审并公示,结合商标注册情况确定获奖作品。公示期间被投诉、举报有抄袭且查证属实的,取消作品评选资格。

  八、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置山东“胶东刺参”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奖项,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关于征集“胶东刺参”形象标识及宣传标语的公告

  九、知识产权声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进行过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利的,主办方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设计者追偿。

  (二)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外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方式行使知识产权:享有对该作品进行再设计、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出版、宣传等权利。本征集公告约定的奖金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费用。

  (三)获奖作品的应征者终身不得将该作品另投他处,亦不得在任何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应征、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最终选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作品,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应征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十、投稿方式

  (一)应征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投稿。

  (二)应征作品应附简短创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内涵、寓意及与“胶东刺参”产业的关联性等,并填写《“胶东刺参”品牌征集报名表》(见附件)。

  (三)应征者需将应征作品、征集报名表等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309811158@qq.com,邮件主题需统一为“胶东刺参品牌征集+应征者姓名+联系方式”。

  (四)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31-85196822(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征者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专业能力进行选择性创作,既可选择全部征集内容进行创作投稿,也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创作投稿。

  (二)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山东水产学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关于征集“胶东刺参”形象标识及宣传标语的公告

责任编辑:赵家豪
分享到:
新闻关键词: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新闻热线:0531-67753777 投稿邮箱:news@sdnews.com.cn
新闻许可:37120170003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P223W22号  电信许可:鲁B2-20240534  ICP:鲁ICP备09023214号
主办: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Copyright © 1997-2019 SD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