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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保监局通报下半年六项监管工作

2014-07-31 16: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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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财经7月31日讯(记者 王震)近日,山东保监局召开了2014年上半年市场运行分析会。会上,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向行业通报了下半年将重点开展的推进改革创新、规范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保险中介等六项监管工作。

  重视改革创新

  推动责任保险发展

  孙建宁表示,省保监局下一步工作首要的是强化责任意识。“随着国家关于保险的重要政策的颁布,我们要向山东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要努力凝聚行业的力量,研究制定好衔接措施,抓好政策落地,在服务经济社会、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方面有所作为。”

  孙建宁说,最重要的是要用足、用好、用实政策。下一步,要加大产品、服务创新的力度,着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保险服务典型。要当好政府的“接手”和“助手”,推动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责任保险的发展。

  大力规范市场秩序

  禁止相互诋毁行为

  孙建宁表示,要通过市场巡查、现场检查、监管谈话、风险提示,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公司、多发公司和重点领域。查处虚假费用、虚挂中介业务、不执行条款费率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各公司加强费用管控,合理控制销售成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据实列支业务费用,理性参与竞争。

  行业协会要探索加强服务自律,省保监局在这方面也要加强指导。督促各级高管人员,正确理解现在的执法环境,做守法的企业公民。同时,高度重视政策性业务的规范经营。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全生产责任险、治安保险、银龄安康等险种,坚持合规经营,不允许出现违规经营、恶性竞争、相互诋毁等行为。

  此外,省保监局要继续加大风险防范力度。防范非正常集中退保风险仍然是重中之重。各家保险公司都应该突出风险防范重点,强化危机意识,增强敏锐性,落实责任,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关注舆情动向,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

  坚持四个“不放过”

  孙建宁指出,要提高认识,督促行业破除“于己无关”的思想,推动全行业下大力气,扎实推进。严格督促各保险机构全面审视并重新确认前期上报的数据和报告,进行再摸底、再自查、再报告。提升各保险机构的大局意识,杜绝孤芳自赏,自弹自唱,远离行业的现象。

  近期,山东保监局将持续通过现场、约谈、书面、会议等方式,加强督导,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问题“零报告”的不放过、自查不到位不认真的不放过、监管掌握线索而没有主动暴露问题的不放过、合作机构反映有问题自己没有查出问题的不放过。“‘不放过’是保持怀疑态度,确保将问题充分暴露出来。要充分认识到,清理整顿作为行业性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参与,要以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行业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孙建宁说。

  提升消费者保护工作水平

  完善黑名单制度

  在完善保险消费纠纷、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方面,保险行业应继续完善消费者投诉通报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要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投诉处理。要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有条件的地市要在济南、东营两地“诉调对接”基础上,积极开展工作,争取10月份左右与基层法院完成制度建设。

  继续加大清理积压未决赔案的工作力度,完善快处快赔机制。强化销售端责任,落实理赔流程、理赔标准、理赔手续及索赔单证书面告知制度。对治理销售误导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价,提高制度执行力。将山东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移交省保险行业协会,完善系统的“黑名单”制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评价信息的查询率。

  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增加行业“正能量”报道

  围绕建设保险强省,省保监局对“强省”的含义、评价指标以及与先进省份的差距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发布有关研究成果。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引领行业将“强省建设”落到实处。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治理体制的变化,协会的工作越来越重要。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反映行业诉求,争取政策扶持。要加强行业宣传,争取媒体上多一些保险的“正能量”声音。要增强敏锐度,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市场动态,并配合做好消费者保护工作。要加强行业人才建设,开展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夯实全省保险业的队伍基础。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断增强服务会员的能力。

  抓好监管自身建设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孙建宁说,省保监局将继续推进监管自身建设。“上半年我们深入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效显着,这实际上是‘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12378为龙头、‘四位一体’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孙建宁表示,省保监局将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简易审批程序,探索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简化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牢固树立监管服务理念,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改进监管服务。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