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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国华人寿两中支公司遭罚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2017-07-03 18: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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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3日讯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两家分支机构遭到山东保监局处罚。 

  山东保监局今天(3日)通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该局对国寿财险淄博中支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国寿财险淄博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20159月至20165月,国寿财险淄博中支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问题。时任国寿财险淄博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焦强是对该项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询问笔录、国寿财险淄博中支提供的说明、出单点业务清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综上,山东保监局对国寿财险淄博中支罚款8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焦强警告并罚款2万元。  

  无独有偶。国华人寿同样因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遭到处罚。 

  山东保监局同日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对国华人寿滨州中支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国华人寿滨州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201610月,国华人寿滨州中支在经营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问题。时任国华人寿滨州中支个险总监蒋义通是对该项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山东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对国华人寿滨州中支罚款5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蒋义通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