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险潍坊支公司被列为失信人 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鲁网3月26日讯(记者杨永明)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嘉祥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鲁网记者看到,该案立案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案号为(2018)鲁0829执恢151号的执行文件显示,被执行人名称为浙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执行法院为嘉祥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6)鲁0829民初692号,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悉,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浙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亿元,后增资至30亿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专业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2010年4月份,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正式开业,并陆续在山东各地市设立中心支公司。
责任编辑:徐坤
- 险企2022年“答卷”抢先看:浙商财险净亏2亿,国寿财险承保难盈利2023-02-01
- 特色险种被罚、主力险种难盈利,浙商财险六年累计亏损超20亿2022-06-06
- 连年巨亏带来负面影响 浙商财险部分业务多次被禁2018-02-07
- 浙商财险母公司声明:侨兴事件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2016-12-28
- 侨兴集团债券逾期启动保险 招财宝其他产品不受影响2016-12-21
- 浙商财险济南公司报销不真实费用遭处罚201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