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购儿童滑梯要退货 卖家却让她承担60元运费
水母网7月5日讯(YMG记者 徐睿)“现在网购不是‘无理由退货’吗?怎么退货还要我来出运费?”昨天,家住烟台蓬莱的市民孙女士向水母网热线反映,她给儿子网购了一套儿童滑梯,后因故需要退货,但卖家却让她来承担退货的60元运费。
消费者:网购滑梯退货运费自己担
今年6月初,孙女士在淘宝网上购买浙江一家网店销售的家用儿童滑梯,售价310元。5天后,滑梯送到家,虽说女儿感觉还不错,但陪着玩了两天后,孙女士有点不满意了:滑梯不够稳,而且只有一边有扶手,女儿有掉下来的危险;闻起来总感觉有股塑料味儿,担心影响孩子发育。孙女士决定把滑梯退掉,卖家倒也痛快,马上同意了退货申请,但退货的60元运费需要孙女士自己负担。
对于卖家的要求,孙女士不同意。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不满意,运费怎么能让自己来出呢?卖家则认为,孙女士仅仅是“不满意”,而并不能证明滑梯有质量问题,能给退货就不错了,来回的运费还要让网店出,哪有这个道理?双方各执己见,谁也不肯退让。最后,气愤的孙女士决定不退滑梯了,果断地给卖家一个“差评”。事后,孙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希望自己的做法能够得到支持。
消投中心:无质量问题不该商家付运费
那么,网购退货,运费究竟该谁出?7月4日,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咨询了我市消费维权部门。
“从这位消费者讲述看,她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蓬莱市消费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王健告诉记者,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设了“网购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商品不适用这一规定。同时,新《消法》明确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不过,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也就是说,除非该卖家与孙女士约定了,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否则,这笔费用无论多少,都要由孙女士承担。
王健表示,“无理由退货”,指的是消费者利用被赋予的“后悔权”,对购买的商品不喜欢,可在7天的冷静期进行退货。这不是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导致的退货,因此退货的原因不在商家,所以退货的费用要由消费者来承担。这项规定是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共同权益来考虑的,消费者对不满意的商品可以“无理由”退,但如果由此产生的运费却要经营者承担,无疑也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对经营者是不公平的。从多年来处理消费投诉的经验看,运费谁出,“有没有质量问题”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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