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17家单位和个人涉污被罚

2017-12-01 09:22: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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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宁津县一在建小区施工单位因车辆带泥上路被罚2万元,城区一居民擅自清运建筑垃圾被罚1万元,并在限期内如数上缴了罚款。对这两起违法行为宁津县城管执法局全部采取顶格处罚,在全县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宁津县把抑制道路扬尘、优化大气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他们通过采取GPS车辆定位、数字城管监控、队员昼夜巡查等多种方式对道路扬尘进行严格管理。11月10日晚,县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县城区万宏国际小区建设单位未冲洗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车轮,造成大量的泥土污染路面、形成道路扬尘,给周边环境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该县城管执法局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该建设单位处以2万元的最高额罚款。

  据悉,今年以来,宁津县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处理类似涉及制造扬尘造成大气污染等行为的案件16起,17家单位和个人先后被处罚。来源:经济导报

责任编辑:季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