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政务 | 财经 | 房产 | 文化旅游 | 新鲁商 | 健康 | 食品 | 培训 | 娱乐 | 体育 | 艺术 | 评论 | 法制 | 视频

承诺给予合同以外利益 民生人寿淄博中支遭保监局处罚

2017-12-08 15: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承诺给予合同以外利益 民生人寿淄博中支遭保监局处罚

  鲁网12月8日讯 (记者 鲁珊珊)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保监局”)官方网站了解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淄博中支”)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2万元。 

  根据山东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保监罚〔2017〕28号),民生人寿淄博中支在2016年10月、11月举办的产说会上向客户宣传“星级会员专属奖励”、“投保鑫圣万能附加账户的客户,可以按照保费金额获得相应礼品”。 

  民生人寿淄博中支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山东保监局决定对民生人寿淄博中支罚款12万元。 

  时任民生人寿淄博中支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李春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山东保监局对李春警告并罚款4万元。 

责任编辑:季明智
分享到: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新闻热线:0531-67753777 投稿邮箱:news@sdnews.com.cn
新闻许可:37120170003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P223W22号  电信许可:鲁B2-20240534  ICP:鲁ICP备09023214号
主办: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Copyright © 1997-2019 SD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