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成监管风暴眼 博汇纸业等相继被查

2014-05-05 08:40: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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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肖钢上任以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愈发严格。

  4月30日晚,博汇纸业(600966)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我们会随时公告事件进展。”4日,经济导报记者致电博汇纸业证券部询问监管部门立案原因时,一名工作人员并不愿透露更多内容。导报记者注意到,博汇纸业近期曾发布多则与业绩相关的公告,其中无论是业绩预告大幅下滑,还是年报和一季报披露时间的延迟,均存在可疑之处。

  值得关注的是,近一年时间内,已经有德棉股份(002072)等9只鲁股因信披违规等行为被监管层立案调查,而A股上市公司因此被查更是众多,凸显监管层“严查”的态度。

  “信披违规一直是资本市场的重灾区,面对内幕交易的丰厚利润时,很多人会铤而走险。”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杨春刚对导报记者表示,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监管层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日益严格,“最终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多处信披存疑

  博汇纸业30日公告显示,山东证监局当日给公司的通知显示,因博汇纸业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该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此,博汇纸业称,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导报记者注意到,早在此次公告前,博汇纸业就已经处于停牌状态。其4月26日的公告就显示,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转债、转股自4月28日起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不过,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4日在电话中表示,重大事项停盘与山东证监局立案调查“是两回事”,并无关系。

  实际上,在被山东证监局立案审查之前,博汇纸业曾频频发出多则与业绩相关的公告,其内容已经引起投资者的猜疑。

  如4月29日,公司发布201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时就称,因固定资产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外币借款产生汇兑损益、成本费用核算有误差等原因,公司2013年年度净利润大幅下调至同比减少2323%到2370%。而在今年1月29日,博汇纸业还曾发布201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其中称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0%以上。这种“过山车式”的业绩预告,令人诧异。

  同时,该公司2013年年报及2014年一季度报也是一延再延,直到上交所要求披露的最后一个工作日(4月29日),博汇纸业也没有如期公布,只是于当晚发布延期披露公告书。

  另外,在4月初,博汇纸业即将到期的可转债也曾出现异动,于4月8日、9日、10日连续3个交易日出现大比例转股,累计转股4760万股,涉及资金逾3亿元。而在此密集交易中,博汇纸业正股股价与可转债价格出现背离,转股溢价约在13.5%至18%之间,上述大量转股的投资者“亏本买卖”毫无疑问。业内人士分析,不排除博汇纸业通过“抽屉”协议,劝诱持有转债的机构不计“亏损”转股的可能。

  对于上述疑问,导报记者4日也询问上述博汇纸业证券部工作人员,但其并未给予回复。

  监管愈加严格

  导报记者采访中注意到,博汇纸业是近一年来接到监管局调查通知的第九家山东上市公司。

  此前,恒天海龙(000677)、青鸟华光(600076)也因信披违规被查。前者“祸起”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相关负责人遭罚款或市场禁入;后者除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披露外,还涉及其他方面,不少投资者怀疑是重大重组事项未及时公布。

  同样因信披违规被查的还有已经“转嫁”四川的*ST华塑(000509),其去年3月就曾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两个月后,证监会通报调查结果,公司2012年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涉嫌违法违规。

  另外,鲁丰环保(002379)、园城黄金(600766)以及德棉股份均因违规交易被监管当局点名,对相关方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除了鲁股以外,监管层近来更是查处了数十家A股上市公司,掀起一轮监管风暴。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杨春刚对导报记者表示,证券市场对投资者而言,最关键的就是信息,每个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的判断不同,如果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完整、准确和及时,也就意味着对每个投资者机会均等,“但往往上市公司管理层有机会更早得到信息,通过内幕交易攫取不平等的利益。”

  导报记者注意到,去年7月恒顺电气(300208)就曾被青岛证监局立案调查,涉嫌未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贾全臣、财务总监兼董秘王艳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而在今年3月公司又公告称,公司监事张培荣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均价6.65元/股,由于恰逢公司将于4月25日披露2013年年报的敏感期,此次增持显然违反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杨春刚表示,通过上述案例,监管层今后应该会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一是加强上交所、深交所等市场主体的作用,实现良性高效监管;另一方面,在证券监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很多豁免,这些是为了便利、简化程序而设计出来的,但这也留下了漏洞,在这方面监管层应该有更严格的规定。”

  时超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