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信息公开9大要点 县级以上政府晒三公

2014-06-22 11:05: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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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山东省发布《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记者了解到,当前全省将重点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等9大要点。其中,2015年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行政审批

  编制公布目录公开收费情况

  记者了解到,要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清理尚未移交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清理公开工作。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制定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回应和反馈。出台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编制公布省、市、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时限、收费情况等内容。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更新。另外,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财政经费

  全省半数县市今年公开预算

  做好省政府及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都要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公开到具体项目。

  据了解,2014年,全省至少50%的市、县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乡镇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妥开展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 、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环境监测

  及时主动公开污染违法案件

  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 ,实时发布全省70个国控监测点位和74个省控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发布17市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并进行排名。对省控77条河流107个断面点位信息在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开,每月更新一次。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另外,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等。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在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培育信用环境。

  据了解,各市、各部门要确保本要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今年7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11月底前,还要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结果。记者 朱薪雨 郝园园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