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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渔业新规:酒后驾驶渔业船舶最高罚款5000元

2015-04-10 08:44: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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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栏目报道,《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于4月1日施行。办法规定,酒后驾驶渔业船舶,最高可罚款5000元。同时,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停泊时未留足值班人员、法定休渔期间未按规定停泊等,都将予以相应处罚。

  边防民警提示,渔船出海要按照海上安全作业规定,及时补充更新安全设施,船员生产作业时不得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船舶航行、系岸或者锚泊时,都应留足值班人员,保证安全和随时操纵。

责任编辑:刘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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