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山东发布3万字信用体系规划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大众网济南5月20日讯(记者 李兆辉)20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期待已久的《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该规划涉及山东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篇幅超3万字,涉及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重点工程等版块,对生产、流通、金融、税务等与百姓生活、生产相关的领域几乎都做了诚信约束。从今天开始,该规划进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界于5月20日至6月2日期间,都可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次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诚信”问题做出了重要论述,将“诚信”提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层面,提出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等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就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做出了新的战略决策。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3年,依照国家职能分工,山东明确了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14年,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牵头负责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以规划制度建设为先导、以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强力推进。
为加快“信用山东”建设步伐,打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促进山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结合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使山东信用规划更加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现通过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www.shandong.gov.cn)、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www.sdfg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于5月20日至6月2日期间,登陆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首页或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根据提示点击查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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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层面将率先建立“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
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5月20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6月2日,公众可登陆省政府、省发改委官方网站,根据提示点击查询,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围绕“信用山东”主题,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省覆盖
征求意见稿写明,省级层面将率先建立“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使其成为权威的、公共的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和宣传阵地。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这一体系就解决了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孤岛问题,信息如果不能互通互联是没有意义的,社会信用信息体系中的信息一定要活起来。”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冰说。
除省级层面,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也将建设本级信用平台,征集本市、县信用信息,并开放给所辖县(市、区)使用。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全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系统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实现全省内互联互通,并逐步参与到全国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能仅仅是信用信息的收集及共享,要让信用成为一种真正起作用的奖惩约束力量,信用体系才能更好发挥作用。”刘冰说。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守信主体要进行奖励和激励,对守信行为进行表彰和宣传。通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道德模范”、“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诚信经营示范”、“质量信用示范企业”等诚信创建活动,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对守信主体要给予支持,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发展改革、经信、金融、财政、环保、建设、商务、工商、税务、质监、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和领域,守信主体可优先办理,享受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
对失信主体,则要进行约束和惩罚,提高其失信成本。以信贷、纳税、产品和服务质量、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和生产安全等信用记录,以及司法领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为重点,加大对社会法人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格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对严重失信的自然人,特别是重点职业人员,予以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
“对失信的惩罚,还可以借助行业组织的力量,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刘冰说,推动行业组织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需要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加快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通过行规、行约等加强对失信会员的监督和约束。同时,鼓励引导市场主体查询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也是对失信者的一种市场性惩戒,这在规划中都有体现。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形成联合奖惩机制就像是放大镜,‘守信受益’及‘失信受制’的程度被放大,更利于引导各社会主体诚实守信。”刘冰说。
公务人员将建诚信档案
征求意见稿提到,未来将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用以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和考核考评制度。
“有很多社会行为,比如学历造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屡禁不止,一味靠法律来治理效果不好,但靠道德教育又没有很强的约束力,难以起到作用。建立诚信档案,依托社会信用体系,许多问题可以得到很恰当的解决。”刘冰说。
针对教育、科研领域相关人员,今后也将建立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如有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违纪舞弊、骗取国家科研经费等不良行为都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信用评价会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违纪舞弊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2015年至2018年是规划的重点推进阶段,我省将修订或制定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初步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标准体系;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将其打造为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信用服务的窗口;率先推动法院、教育、住房建设、商务、环保、水利、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安监、税务、金融等重点部门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并接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信用合作初见成效;至少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山东将实行网络实名制 个人网上行为将被评估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信用山东”建设步伐,营造全国领先的营商环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征集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日前可将书面意见以传真(0531-86191749)或Email(cjc@sdfgw.gov.cn)的形式反馈,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目标计划】
2020年初步形成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2015年至2018年是《规划》的重点推进阶段:修订或制定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初步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标准体系;建成“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将其打造为向社会和群众提供信用服务的窗口;率先推动法院、教育、住房建设、商务、环保、水利、交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安监、税务、金融等重点部门健全信用信息系统,并接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信用合作初见成效;至少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2019年至2020年是《规划》的全面推进阶段:基本建成全省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信用信息的互为查询;基本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建成比较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全省将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商务诚信建设
规范预付消费行为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和质量信用档案。加强对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信用管理,加大监督、监测和抽查力度,建立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
在流通领域,推进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等行业建立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推动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信用合作模式;推进商品销售企业诚信计量建设;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规范预付消费行为;鼓励企业扩大信用销售,促进个人信用消费;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推行网店实名制度
全省将建立完善电子商务诚信制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将银行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相关信用信息纳入电商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网店实名制度、网店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行电子经销商责任主体、质量声明和先行赔付制度,由电商主体首先承担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传销活动、商业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
规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披露、采集、共享、利用和存储等行为,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守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主体给予支持,对失信主体予以警告或实施行业限期禁入等惩戒措施。同时,推动信用评价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
社会诚信建设
建立非法行医黑名单
在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建立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对无证行医和违法医疗广告进行公开曝光。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分类监管。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的评价情况作为实施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等的参考依据。
加强申请保障房条件审核
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彩票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审核;建立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参保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社会保险诚信参保制度建设,建立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失信主体的信用档案库,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建立和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确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
论文抄袭记入信用档案
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等信息记录,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在教育、科研领域,建立教育、科研领域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将教学、科研人员中存在的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违纪舞弊、骗取国家科研经费等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违纪舞弊等问题。
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
全省将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律保障,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网络信用档案和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推进建立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机制,大力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
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严打失信行为。持续开展互联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通报相关部门并进行公开曝光。
司法公信建设
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
全省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加大对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和对失信行为的惩诫力度,推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规范庭审活动和司法行为,严肃审判纪律。同时,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此外,全省还将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完善国家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将公民交通安全严重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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