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为国家批准唯一试点省份
山东省委副书记王军民今天在济南会见了中央农办农村合作金融调研组一行,就山东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进行了座谈。
王军民说,国务院把试点任务交给山东,是对山东的信任和支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互助性信用合作,要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不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以盈利为目的,遵循合作社规则进行盈余分配。
王军民还向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汪小亚颁发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工作特邀咨询聘书。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是国务院批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唯一试点省份,试点内容主要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目前,第一批试点工作已经27个县(市、区)全面展开,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要初步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使之成为正规金融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李杨 杨乐山 张鑫)(完)
责任编辑:王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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