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条山东财政新规 轮胎服装等行业将给予财政贴息

2015-06-04 08:37: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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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20条山东财政新规

  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开展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试点,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记者从6月3日下午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我省6月1日新出台的20条财政新政策,今年省级将新增投入100多亿元,预计可带动市县政府、银行信贷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超过3000亿元,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

  关键词1转型升级

  轮胎服装等行业将给予财政贴息

  ◆投入资金120亿元左右,确保今年年底前全省28家地方炼化企业完成升级改造。

  ◆对地方石化、轮胎、船舶、服装、医药、新材料等行业升级改造,以及物流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物流中心重点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业领域,对企业购买的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责任等保险,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

  ◆启动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对相关领域工业企业安装使用新能源集热系统、热电厂燃煤机组(锅炉)改造、工业企业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关键词2创业创新

  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提高

  ◆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省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2万元。

  ◆对西部隆起带小微企业补助比例由30%提高至60%,其他地区由20%提高至40%。

  ◆遴选3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每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安排困难人员就业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 2014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年人均补贴约2.6万元-3.1万元。

  关键词3 公共服务

  综合整治改造“三不管”老旧小区

  ◆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PPP项目前期费用给予补贴;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新上项目贷款,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

  ◆加快推进济青高速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在香港设立山东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吸引境外资金参与我省铁路建设。

  ◆对农村改水改厕、冬季采暖、污水处理、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及校舍标准化等设施建设将给予奖补。

  ◆鼓励各地和相关企业主动盘活相关小区房屋维修基金,对“三不管”状态的老旧小区或单栋楼宇进行综合整治改造。

  关键词4

  企业融资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

  ◆通过省级引导、市县参与,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

  ◆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保费总额30%的财政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力争3年内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1只总规模4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帮助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3年内将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增加到30亿元。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