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纳税企业贷款坏账 山东省级财政补贴30%损失

2015-06-04 08:46: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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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山东网6月3日讯(记者 孙杰)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文件规定,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坏账损失的,省级财政将给予30%的补贴,市县政府补偿比例自定。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政府已经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通过省级引导、市县参与,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

  同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企业贷款,如担保业务发生代偿,由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银行按协商的比例共同承担代偿责任。

  发布会上,山东省财政厅巡视员庞敦之表示,我省从今年起将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从今年起省财政厅将选择部分市进行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我们将给予保费总额30%的财政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此外,我省还将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自今年起,从现有农业补贴中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机构,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

  为了提高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山东省政府还准备设立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庞敦之告诉记者,我省拟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3年内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1只总规模4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帮助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还将通过省财政和国有企业注资、兼并重组以及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等方式,3年内将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增加到30亿元,切实发挥其作为担保行业“稳定器”的作用,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大支持。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