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合作金融新发展 37家合作社得到试点资格

2015-07-03 10:03: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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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去年底,山东获批成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唯一试点省,探索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经验。随着试点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出台落实,全省首批试点专业合作社通过资格认定并开展业务。

  颁发“信用互助资格认定书”不到一个月,滕州祥龙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就办理了8笔总额26万元的信用互助借款业务,社员丁振水的2万元借款,只用了一天就办理完成。

  由于收入稳定、信誉良好,祥龙合作社成为枣庄首批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合作社成立评议小组,民主决策,还总结了资金归集发放、借后管理等流程,让几个月前还是空白的信用互助业务在合作社顺利开展起来。

  滕州祥龙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靖说:“社员内部承诺出资,56户社员承诺出资200万元,有效解决社员内部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

  同样刚获得资格认定,滕州级翔果菜专业合作社却已经在供销社指导下,内部开展了7年资金互助业务。为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要求,今年,合作社清退社员65万元资金,并规范了各项程序。

  滕州级翔果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周广建说:“尽管没出现风险,但是我们一直担心出现风险,对不起社员,省政府出台这个意见之后,有金融监管局监管,有托管银行,这样风险小了。”

  除了封闭运行和民主决策,为严控风险,信用互助风险防控的关键是不自设资金池。试点方案确定山东省农信联社、农行山东省分行为资金托管银行,为试点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

  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张建民说:“对互助合作组织托管减免一切费用,提供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结算服务,并且我们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在理财、协议存款等等,千方百计的来增加他们的收益。”

  目前,全省首批27个试点县已有37家专业合作社通过认定,明年起将在全省各县市区推广。以山东13万家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与农村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将初步建成。

  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赵理尘说:“今年启动试点,明年在全省铺开,后年完善提升,按照8号文件提出的基本制度、基本门槛严格遵守,尤其是坚持社员制、封闭制基本原则不动摇,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地进行探索,不搞一刀切。”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