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旅游市场仍存强迫消费等问题

2015-09-23 09:34:00 来源:济南时报(济南)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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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9月21日讯 (记者赵云龙)纵观山东旅游业发展,2014年,全省接待游客达6亿人次,旅游总消费额达到6192.5亿元,同比增长14.5%,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的9.9%。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分成四个组,赴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济宁、泰安、临沂、聊城8市进行检查。此外,还委托其他9个市人大常委会在当地进行了自查。9月2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召开。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报告出炉。

  上述报告提出,从检查情况来看,全省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取得了好的效果,但旅游业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报告显示,山东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矛盾凸显。旅游业关联性强,涉及的行业和部门多。在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职能较弱,对诸多旅游发展中的问题无力解决。目前,各地实行的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并不具有实际管理职能,发挥作用不够有力。一些地方存在短视行为,过度依赖门票收入,门票价格偏高且不断攀升,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在一些知名景区,对“野导游”、“黑导游”整治不力,强行拉客的现象时有发生。旅游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问题依然存在。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