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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100万余亩采煤塌陷地治理“路线图”

2015-11-01 10:41:00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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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31日电(记者吴书光)针对超过100万亩的采煤塌陷地,山东省近日明确了塌陷地治理路线图,计划到2025年,煤炭企业基本完成本矿区内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地方政府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

  根据《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到2020年,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采煤塌陷地达到80%,新增塌陷地达到同步治理;地方政府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达到80%。到2025年,煤炭企业基本完成本矿区内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地方政府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

  据统计,山东省实有采煤塌陷地面积101.09万亩,其中有40.34万亩绝产区。采煤塌陷区尤以济宁、泰安、枣庄、菏泽4市严重,塌陷总量占全省86.77%,绝产面积更是达到了全省总量的95.79%。

  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厘清了治理责任主体,以1999年1月1日为节点,之前因采煤产生的塌陷地、责任主体已灭失的采煤塌陷地以及已按照政策规定征用了的采煤塌陷地,治理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之后责任主体为采煤企业。

  山东将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实行农业复垦、生态复垦和产业复垦三类模式进行分类治理。煤炭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费的,将不再承担相应塌陷地治理任务,治理责任交由当地政府。同时将优化开采时序,对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区以及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已占压的煤炭资源实行限采;到“十三五”末,全省煤炭产量压减到约1.3亿吨;对尚未纳入开采范围的煤炭资源实施缓采,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炭矿山。

  这一方案还要求维护采煤塌陷地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给予塌陷区土地减产、绝产等民众合理补偿,复垦后土地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通过流转承包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在就业培训、就业岗位方面优先予以安排。(完)

责任编辑:刘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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