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企业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 免缴政府性基金

2016-02-18 08:40:00 来源:德州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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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邓静 通讯员 田伟)“以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减免180元政府性基金。小微企业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我们创业也更有信心了。”2月4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办税的某企业负责人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将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根据通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