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月1日起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

2016-08-03 14:3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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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3日讯(记者 罗燕)根据工商总局部署,山东12月1日起将在全省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

  自去年10月1日起,各地全面实施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其适用范围是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外资、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三证合一”的范畴。

  “五证合一”则是原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延伸,适用范围同样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治颖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介绍,现在,按照国务院要求,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实行“两证合一”,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以方便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这样既省去了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多次申请、多头跑路的时间和精力,也意味着以“便利化”为核心的证照体制改革实现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全覆盖。

  田治颖说,由于需要确保12月1日起实施,时间非常紧迫,山东省工商局将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根据工商总局部署,加强部门衔接配合,确保12月1日起在全省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目前正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宣传和窗口建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