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3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鲁网1月5日讯 近日,山东省财政统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4.3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按照“省抓统筹、市抓协调、县抓组织、乡抓落实、村抓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引导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据介绍,试点工作旨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恢复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开发利用各种资源、提供综合服务、发展物业经济、混合经营等形式,逐步建立完善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激活利用各类生产要素,建立以现代经营机制为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促进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形成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管理村级事务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增强集体实力,逐步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困难村和收入“空壳村”,实现村级组织自给自足,不断提高自我保障水平,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
据了解,2016年山东省被财政部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按照财政部部署,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启动发展农村经济新业态试点。(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罗燕
- 山东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正式开市交易,东营、临沂为第一批试点城市2022-12-08
- 四大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均已开售2022-12-02
- 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启动 在多方面不同于个人养老金2022-12-02
- 外汇局山东省分局: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突破五百家2022-08-12
- 山东省首笔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成功落地2022-07-15
- 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上架,山东青岛等地成可注册试点地区2022-01-04
- 全国“双智”试点城市,济南入选!2021-12-06
- 山东拥抱数字化:“数据”驱动“应用”发力2021-12-06
- 济南市提前完成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试点任务目标2021-11-16
- 新认定“独角兽”企业奖300万!济南公布首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