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政务 | 财经 | 房产 | 文化旅游 | 新鲁商 | 健康 | 食品 | 培训 | 娱乐 | 体育 | 艺术 | 评论 | 法制 | 视频

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威海广泰收深交所关注函

2020-11-24 18: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威海广泰收深交所关注函

  鲁网11月24日讯(记者 徐英淦)11月24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布《关于对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针对威海广泰(002111.SZ)对外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要求公司结合前三季度公司2020年剔除房地产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时点,补充说明对2020年业绩指标的设置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

  股权激励或成变相“红包”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注意到,2020年11月23日,威海广泰对外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以剔除房地产业务后的营业收入作为单一考核目标,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关注函提到,威海广泰2020年前三季度已实现营业收入17.64亿元,同比增长1.99%。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威海广泰结合前三季度公司2020年剔除房地产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时点,补充说明对2020年业绩指标的设置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

  关注函还提到,2017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6%、21.23%、16.65%,本次解除限售业绩目标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33%。威海广泰需结合剔除房地产业务后营业收入的历史业绩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点等详细说明选取剔除房地产业务后营业收入作为单一考核目标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设定是否过低、是否能够起到激励作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威海广泰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2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威海广泰收深交所关注函

  130人获授675.89万股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查阅发现,威海广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布于11月22日晚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30人,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约675.89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约3.82亿股的1.77%;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39元,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另,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注意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勤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万股,董事于洪林获授10万股,副总经理王明亮获授12万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丰获授12万股,副总经理尚羽获授10万股,125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获授494万股。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海广泰”,证券代码002111)1991年由李光太先生创办,总部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公司注册资本3.8亿元,2007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111),是一家集空港地面设备、消防及应急救援装备、消防报警设备、特种车辆、无人机和军工等产业于一体的多元化上市公司。2020年初公司总资产达到48亿元,拥有员工2200余人。

责任编辑:于雅雯
分享到: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新闻热线:0531-67753777 投稿邮箱:news@sdnews.com.cn
新闻许可:37120170003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P223W22号  电信许可:鲁B2-20240534  ICP:鲁ICP备09023214号
主办: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Copyright © 1997-2019 SD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