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定省属金融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01-19 16: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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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1月19日讯(记者 杨永明)记者获悉,为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省属金融企业加快高质量发展,近日,我省研究制定《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将对省财政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鲁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山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经营绩效考核。 

  《办法》将省属金融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和功能性两类,竞争性企业侧重于基本指标考核,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功能性企业侧重于个性指标考核,在突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基础上,以实现政策目标为导向。根据每个企业所属业态、经营特点、功能性质等,设置不同的风险指标,强化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鲁网·泰山财经了解到,为使绩效评价更具科学性,《办法》建立了五个体系,在基本指标体系方面,对竞争性企业设置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风险控制3个指标,主要考核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对功能性企业设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风险控制2个指标,主要考核保值增值能力和风险控制;在个性指标体系方面,对竞争性企业设置3个指标,主要考核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对功能性企业设置3-5个指标,主要考核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在管理指标体系方面,重点考核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公司治理机构情况、重大事项按规定报批报备情况;在限制性指标体系方面,对违规经营造成较大国有资产损失的,巡视、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不力等情况的,酌情予以扣分;在激励性指标体系方面,对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任务的,根据受表彰情况酌情予以加分。 

  根据《办法》,基本指标实行分档计分,以近三年行业优秀值和平均值为标准,将基本指标划分为三个档次,鼓励企业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与此同时,对基本指标和个性指标均设置减分20%的下限,避免出现得分偏差较大情形。 

责任编辑:杨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