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诉两厂家不正当竞争 索赔300万终获30万赔偿
鲁网9月10日讯(记者 胡明政)因使用与“500ml易拉罐装青岛啤酒(经典款)”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啤酒)将俩厂家起诉至法院,并索赔300万元。该案判决结果显示,青岛啤酒最终获赔30万。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5月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青岛啤酒诉山东雪帝啤酒有限公司(下称雪帝啤酒)和青岛百奥酒业有限公司(下称百奥酒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
青岛啤酒认为,二被告生产、销售的“特制啤酒”产品包装、装潢与“500ml易拉罐装青岛啤酒(经典款)”产品的包装、装潢极为近似,搭便车意图明显,其行为足以引人误认为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为原告产品或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据此,青岛啤酒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维权费用10万元,并责令二被告停止侵权产品生产、销售。
雪帝啤酒辩称,其生产的“特制啤酒”和原告所诉啤酒各有各的特点、两者包装、装潢在视觉上不构成近似,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其作为被控侵权产品灌装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百奥酒业辩称,其“特制啤酒”系新产品,还未正式投放市场,成都招商会是该产品第一次招商,几乎没有获利,且该产品和原告所述产品视觉区分度明显,因此未给原告造成损失,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二被告被诉侵权产品无论是罐体整体色彩搭配,还是具体细节设计排列均与原告产品设计特征相似,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故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雪帝啤酒和百奥酒业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生产、销售,赔偿青岛啤酒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7380元、保全费5000元。
责任编辑:杨永明
新闻关键词:青岛啤酒
- “智”变焕新姿 青岛啤酒山东新银麦啤酒公司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开工2024-04-17
- 实现开门红 攀上新高度 青啤一季度销量营收净利全面创历史新纪录2023-04-24
- “创”出高增长 “新”在高质量 青岛啤酒2022年上半年营收净利再创新高2022-08-28
- 一举斩获7项大奖 摘得全场最高四星天禄奖 青啤创新闪耀2022中国国际啤酒挑战赛2022-08-01
- 品质向心 品牌向新 价值向上 首次突破两千亿,青岛啤酒品牌价值达2182.25亿元2022-07-27
- 酒香隽永 沁人心“啤”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举办青岛啤酒之夜2022-06-21
- 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揭晓,山东8家组织获提名奖,其中3家连续两届获奖2021-09-16
- 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发布,山东这些品牌成为行业唯一入选2021-06-28
- 2020十大经济年度人物揭晓,青岛啤酒集团董事长黄克兴上榜2021-02-09
- 2020胡润品牌榜发布:价值总和9.2万亿元,山东这两个品牌上榜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