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胡辣汤”再吃“肉夹馍”:地方行业协会维权还是碰瓷?

2021-11-26 16: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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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11月26日讯(记者 韩黟瞳)最近,全国各地上百家经营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的商户,分别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理由是他们的店名含有“逍遥镇”“潼关”等字眼,侵害了商标权。面对协会或万元起步的索偿,或要求交会费接受统一管理、或缴纳近十万元购买商标版权的解决方案,商户们表示“不可理解,无法接受”。 

  近日,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多次致电潼关肉夹馍协会,但电话均无人接通。据了解,协会工作人员曾表示今年2月他们就开始逐省起诉,这么做属于正常维权。多名知识产权领域律师专家认为,对于相关协会申请的有社会公共利益和价值的集体商标,一般相关符合条件的个体交纳较少费用成为会员,即可使用。协会的做法,“涉嫌将有公益属性的集体商标‘据为己有’,捆绑集体利益而谋利,变成收取高昂地方保护费的方式,成为一种商业垄断行为,该行为违反商标法,也违背地理标识商标的立法宗旨。” 

  

    

  300多家小吃店一夜之间被起诉 

  小吃店:我怎么就成了侵权? 

  近日,河南一些用着“潼关肉夹馍”招牌的商户,陆续收到了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门牌上使用了“潼关肉夹馍”这几个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标侵权。如果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要么缴纳99800元的使用费,否则告他们侵权。近日协会也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侵犯商标的商家!商户们告诉记者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据统计,“潼关县肉夹馍协会”已将全国3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诉讼地域更涉及全国18个省份。除了商铺,协会还曾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告上了法庭。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核定使用类别为第30类肉夹馍,商标号为14369120。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14年,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商标专用期限至2025年12月13日。 

  

   “潼关肉夹馍协会”法定代表人名为王华锋 来源: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据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华锋。该协会为社会团体,注册资本5万元,地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登记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证书有效期为2018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 

  潼关肉夹馍协会正进行“批量”起诉。企查查信息显示,其共有法律诉讼396件,立案28件,裁判文书11份,庭前调解一件,开庭公告355件。开庭公告显示,绝大部分诉由为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家侵害商标权。而被告商家涉及来自天津、内蒙古、湖北、河北、河南、浙江、广东、江苏、甘肃、吉林、贵州、浙江、上海、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湖南等多个省份的餐饮小吃店。   

  逐省起诉 工程浩大 

  “网”是不是织的有点密?  

  记者在网站“老潼关小吃协会”网站发布的一份《关于对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贵的声明》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为我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注册商标,该协会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号为:第14369120号。该声明称,在陕西省内及国内其它地区出现了个别“潼关肉夹馍”山寨店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本协会的商标权。希望“山寨餐厅”停止使用“潼关肉夹馍”注册商标、商号以及门头外观。并希望美团、大众点评、百度糯米、饿了么等网络平台下架相关违规店铺。 

  

     

  随后,记者欲打开潼关肉夹馍协会登记官网查询,却发现该网站全屏均被竖着滚动的绿色“无良协会”字体覆盖。随后记者再点击该网址则显示“403错误,无法打开”。 

    

  

    

  据此前新闻报道:23日河南漯河郾城区城关镇好姐妹土豆粉店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司开庭审理,该协会提出要么赔偿5万元并停止使用有关“潼关肉夹馍”的相关招牌及装饰,要么得到授权并加盟,而加盟费为一次性12000元,授权费则每年缴纳4000多元,孙女士认为此举不合常理,不接受调解。23日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潼关肉夹馍协会仅注册成功一枚商标 来源:中国商标网 

  广东佛山的一家小吃店老板郭先生也接到了被起诉的通知,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他赔偿8000元,目前,郭先生已经支付赔偿了结此事。目前,河南、天津、内蒙古等地均有商户被起诉。 

  打假还是敛财? 

  最后别成了行业垄断 

  商户们究竟是否涉嫌侵权?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起诉是否合理?济南的潼关肉夹馍店是否受影响? 

  记者随后走访了历城区工业北路万虹商业街附近的“潼关肉夹馍”,店主老李表示,多年前他跟师傅学习小吃做法,第一样学的就是“潼关肉夹馍”,去年9月,身在济南的他突然接到法院传票,说他侵权,想要继续经营要么摘牌改名,要么赔偿损失加入“协会”,如果不加入,就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万。 

    

  

    

  老李表示很无奈,“实在想不明白为啥要告我,我20几岁就做潼关肉夹馍,已经20多年了。”像他这样的小本生意人一下子拿出18万,实在拿不出。最后,老李表示,实在不行,就改成“童关肉夹馍”。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发现,“潼关肉夹馍”作为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地理标识商标”,其性质为“集体”,带有社会公益属性。然而,潼关肉夹馍协会将该商标授权私企运营,企业则试图通过收取不菲费用进行加盟授权。 

  对此,山东诺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庄敏表示,若把“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一概视为商标侵权则不全面,判定是否侵权要从商标字体、颜色、设计样式等方面不断比对进而判定,只靠字音判定是不足以成立的。但潼关肉夹馍协会近些年不断起诉,要求赔偿或交钱加入协会,无论怎样粉饰,表示是为了行业规范等理由,这点来说显得有点“吃相难看”,如果任其发展,最后法院不但不会判定商家侵权反而会判定协会垄断。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一则“单县羊肉汤” 已注册商标的消息引发关注。山东菏泽市单县副县长桑娜表示,“单县羊肉汤”是一个集体商标,注册这个商标,是为了保护这个品牌,“不是把品牌放到自己篮子里来,不让别人去动这块蛋糕。”符合单县羊肉汤标准的老字号和门店,都可以申请使用该商标。 

责任编辑:冯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