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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迎触网新热潮 解渴资金来源

2014-10-17 09:08: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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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个月以来,融资租赁触网的案例频频,其主要方式是通过P2P平台拓宽项目资金来源。

  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积木盒子、爱投资、拾财贷等P2P平台上线融资租赁项目标,甚至有不少专注融资租赁项目的P2P或P2B平台新成立上线,如e租宝、普资华企等。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匡双礼认为,融资租赁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结合的动力在于,不但能够更快更低地融到资金,还可以使其出表,在不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把资产的规模做到很大,资本的回报率非常高。

  融资租赁嫁接P2P

  国内较早融资租赁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出现在2013年年末。2013年11月,注册于上海自贸区、上线运营5个月的P2B平台普资华企,与融信租赁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引入融资租赁项目。

  普资华企的模式是,将实体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和投资者三者组成互动链条。融资租赁以租赁物为载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作为风险控制的手段;普资华企则通过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将优质项目在平台上向投资人展示,进行撮合交易。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融资租赁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的热潮出现在2014年下半年,近两个月尤多。

  2014年7月,拾财贷与无锡市政府旗下的金控融资租赁公司签订10亿级债权转让协议。在本次合作中,拾财贷作为第三方信息撮合平台,资金由银行、租赁公司、拾财贷三方托管,在融资租赁公司控制租赁物的基础上,平台采取“双担保”模式,融资租赁项目发布方由母公司及控股股东进行债权回购担保,最终还款由关联公司及股东还款担保。

  9月3日,积木盒子宣布与上海同岳租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重型卡车的融资租赁上展开合作,首个融资租赁项目于9月5日在积木盒子上线。根据协议,上海同岳将其重卡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优质应收账款(承租人按期缴付的租金),放到积木盒子上进行转让,单笔转让金额不超过100万,期限不超过18个月,承租人以等额本息的方式按月偿还投资人本金和收益;在此过程中,上海同岳为其在积木盒子平台上出让的应收账款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回购担保。

  从投资人角度来看,融资租赁P2P项目标收益率比一般标的收益率低。以e租宝为例,该平台是一家专注于融资租赁项目的P2B平台,目前上线“e租财富”和“e租稳盈”两款产品,前者100元起投,年化收益率在10%-14%之间;后者1元起投,年化收益率在8%-9%之间;两者项目期限均在10-24个月之间,单一项目规模在300万-500万。

  另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爱投资上线对接融资租赁项目的“爱融租”系列产品,年化收益率基本在14%左右,单一项目规模则在500万-1000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观察,融资租赁项目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嫁接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原有P2P平台合作,如积木盒子联合上海同岳租赁,拾财贷合作无锡金控租赁,普资华企联合融信租赁等,鉴于原有P2P平台积累的投资人基础和强大的募资能力,这是目前最为普遍的嫁接方式。

  第二类是由融资租赁公司或相关方发起设立专注于融资租赁项目的P2B平台,比如e租宝就是由安徽珏诚融资租赁相关方发起设立,其基础是P2P监管规则尚未出台,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但初期投资人资源的积累是明显劣势。

  第三类是由P2P平台或相关方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牌照,比如P2P平台你我贷母公司上海嘉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6月份在上海自贸区申请设立了融资租赁公司,宜信旗下的宜信普惠在2013年9月成立了融资租赁公司,其基础是融资租赁行业近年的发展趋势以及政府进一步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政策,劣势则是初期租赁项目资源的缺乏。

  融资租赁资金来源新渠道

  融资租赁在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初期主要以引入外资为目的,发展缓慢,直到近年才得到实质发展,2007年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后,融资租赁规模从240亿快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50%,按照目前的规模增长路径,很可能成为下一个信托行业。

  日前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蓝皮书《2014年第三季度中国融资租赁发展报告》显示,截至9月30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630家,比上年底的1026家增加604家,增长58.9%;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2.9万亿,较年初的2.1万亿增加约8000亿,增长近4成。

  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杨海田表示,融资租赁行业未来几年将保持30%-50%的增长速度,预计2017年可达到5万亿。

  尽管市场空间较大,发展速度较快,但资金来源一直是悬在融资租赁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也成为束缚其发展的最大因素。

  据记者了解,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的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保理融资,以及通过单一信托计划对接的银行理财资金或自营资金,银行渠道占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的90%以上;而股东出资、发债融资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同业拆借等渠道占比较低。

  事实上,融资租赁公司近年也在不断开拓新的融资渠道。2014年3月,银监会发布修订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首次提出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为融资租赁公司开辟了新的资金渠道,目前已有华融金融租赁、河北金融租赁、交银租赁已成功发行。

  此外,融资租赁公司也通过业务模式的创新,寻找资金来源,比如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模式、租赁合同或债权转让模式以及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而近期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亦属于融资租赁债权或收益权转让的创新模式,为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

  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还有另一个动力。融资租赁公司把租赁合同或应收账款转让后,赚取利差,不仅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还实现了租赁资产和风险出表,节约了资本金,以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

  本报记者 钟辉 深圳报道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