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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炒股样本:放贷的上海银行被罚逾10万

2015-11-06 10:52:00 来源:澎湃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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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贷资金不能投入股市,但在今年股市一片火热的背景下,总还是有漏子可钻,而监管部门也在收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近日,上海市银监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3)就显示,上海银行周家嘴支行即因为发放的个人贷款流入股市被罚。

  根据该决定书,上海银行周家嘴路支行2014年12月4日向王某在该行开立的具有银证转账功能的个人储蓄账户发放个人质押贷款,后王某通过银证转账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部分被用于证券交易。到了2015年3月25日,该支行提前收回该笔贷款。

  就此,上海银监局指出,该支行上述行为违反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海银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结果是: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261.6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91308.2元,罚没合计人民币109569.84元。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为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贷资金或者担保,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自用不动产、股权、实业等投资活动。

  事实上,监管层一直严禁信贷资金入市,但该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主要途径包括:将信贷资金转移给“关联企业”再隐蔽地进入股市,或通过“过桥贷款”、“委托代理”形式将资金投入股市,企业利用承兑汇票等方式轮回套取银行资金进入股市,企业以个人名义开户进行股票投资以及个人贷款套取现金入市等。

  但具体到此次处罚,则显得更为简单。从案情陈述看,个人只要收到贷款资金的卡开通了银证转账功能,就可很方便用于炒股。不过,该处罚决定书并未提及上述王某是否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罚。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