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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城商行建立流动性互助 达成加快上市共识

2016-10-28 08:59:00 来源:新浪财经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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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长三角地区19家城商行在第九届长三角城商行联席会议上签署《长三角城商行关于建立流动性互助机制的合作约定》,并达成加快上市步伐,促进做大做强的共识。

  据《中国新闻网》的报道,这是首次将流动性互助联盟范围扩大至长三角地区城商行。

  来自长三角地区的上海银行江苏银行(10.190, -0.06, -0.59%)南京银行(10.420, 0.03,0.29%)杭州银行(20.720, 6.33, 43.99%)、徽商银行、宁波银行(16.710, 0.25, 1.52%)、苏州银行等19家城商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参加本届联席会议。他们还共同发起《关于深化长三角城商行合作的倡议书》。

  会上,19家城商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在综合化经营、小微金融服务、数字化金融创新、防范化解风险、上市经验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达成共识:

  一要定位差异化、专业化经营,实行精细化管理,构建竞争优势;

  二要以创新引领发展,大力开展数字化金融创新,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三要不忘初心,继续坚定“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理念;

  四要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资产质量和经营安全;

  五要谋求综合化集团化经营,布局新型发展路径;

  六要加快上市步伐,促进做大做强;

  七要形成“共建平台、共赢未来”的发展共识,致力推动行业并肩前行。

  早在2015年9月举行的城市商业银行年会上,首批20家城商行就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城商行流动性互助合作机制的倡议书”。

  按照合作规划,各家城商行将遵循自愿、平等和市场化原则,建立流动性互助合作关系,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相互之间的流动性需求,在出现短期和紧急流动性需求时,互相提供支持。

  中国银行(3.390, -0.02, -0.59%)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建议,由于部分城商行同业业务在负债中占比较高,城商行今后应继续优化资产经营结构,保证资产的流动性。

  具体来看,在贷款期限上需优化负债结构,做好期限匹配,同时把握好信贷资产占整个资产的比重,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开展综合化经营,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基金公司等业务,分散资产结构,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责任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