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频道 > 银行 > 正文

监管红线日益明晰 超短期现金贷产品将受重创

2017-12-01 09:37: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对于现金贷的监管越来越明晰。近日,北京、广州两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分别下发通知,对现金贷综合费率做出明确要求。尽管两地的通知各有不同,但经济导报记者发现,两市都提出36%的利率是现金贷综合费率的监管红线。

  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正式下发的《关于成员单位开展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求企业自查的内容及范围包含综合融资利率畸形业务、羊毛党参与情况、多头负债情况、高息转贷情况等四方面,会员单位于12月8日以前提交自查结果。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通知要求,排查综合融资利率畸形业务。利率畸形是指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实际年化利率包括借款利率、平台手续费、第三方支付收取的费用及提现费等。

  11月2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也发布《关于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指出不具备放贷资质的互联网金融单位应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并向协会提交存量业务处理方案,合理安全退出该业务,其中提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理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

  11月30日,济南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法律对民间借贷有明确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据介绍,目前注册地在济南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有18家左右,绝不存在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情况。济南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已对监管范围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摸清状况。

  事实上,36%的利率确实一直是监管红线。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现金贷平台为了覆盖运营、资金成本,打起了擦边球,除利息之外,还要收取“砍头息”、平台服务费、中介费等各项服务费,年化综合息费率远高于36%。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监管要求综合费率在36%以下,现金贷平台很难盈利。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现金贷的综合费率包括利率及手续费等,利率为可变成本,手续费涵盖了获客成本、征信成本等具有刚性。这就会导致越短期小额的现金贷,其年化费率越高。因此,在综合费率的限制下,未来一个月以内的超短期现金贷产品恐将失去大部分市场。来源:经济导报

  

责任编辑:季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