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农商行违反经营规则被罚20万 法定代表人被罚5万
鲁网1月31日讯(记者 王雅茜)今日,记者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安银监分局(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了解到,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泰山农商行”)因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二十万元。
中国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表示,泰山农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作出处罚日期为2018年1月12日。
值得注意的是,泰山农商行的法定代表人杜晋生在另外一张“罚单”中被罚款五万元。中国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表示,杜晋生对机构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责任编辑:张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