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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管等3企业收到监管函 险资“出海”再戴金箍

2018-02-27 09:16: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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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保险姓保”,回归保障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着这一目标,保险业最强监管风暴在2018年并未停歇,且仍在升级。

  根据保监会网站数据,经济导报记者统计发现,2017年全年,保监会公布的监管函共计76张;而截至2018年2月11日,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内,保监会今年开出的监管函已达34张。其中,针对保险产品电话、网络销售的监管函有8张,对财险公司备案产品不合规情况下达的监管要求达19封。

  值得注意的是,2月24日,最新披露的4张监管函显示,这一次保监会盯上了保险资金运用,尤其是险资的境外投资业务。此次,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再资管”)以及2家寿险公司被监管部门点名通报。

  境外投资业务违规

  保监会在监管函(〔2018〕32号)中称,近期,中再资管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下称《细则》)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中再资管是全国首批成立的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在中国再保险(1508.HK)、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地财险”)、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士再保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下称“瑞再资产”)、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6家股东的联合发起下,于2005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后,瑞再资产和福禧投资先后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中国再保险。在这之后,中国再保险等4名股东对中再资管进行了增资,中再资管注册资本变更为15亿元人民币。

  天眼查系统显示,中国再保险与其旗下大地财险分别持有中再资管股份比例为70%、10%。2015年1月,保监会批准中再资管在香港设立“中再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港币。

  目前,中再资产业务范围包括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业务,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对于中再资管的境外投资业务违规行为,保监会对其提出以下监管要求:一、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违规内容进行整改,确保投资符合规定。二、应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和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规定,合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外币资产占比超10%

  事实上,中再资管的投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母公司中国再保险。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中资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的投资资金规模不容小觑。

  2017年中报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再保险总投资资产余额为人民币1843.38亿元,其中委托中再资管的投资资产余额为人民币1647.34亿元。此外,中再资管委托管理的第三方资产余额为人民币635.06亿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海外资产配置上,港交所曾披露,中再资管一度因外币资产占比高达10%以上,位居国有大型保险公司海外投资首位。这也令中再资管一度受到业界关注。

  “中再外币资产占比应该是行业中较高的。”对此,中再资管总经理赵威此前公开承认,中国再保险一直坚持国际化开拓发展,海外投资会以香港地区为桥头堡,采取间接投资方式,不会去大手笔买地标性建筑,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

  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中国再保险集团合并口径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为5.70%,投资总收益为人民币50.08亿元,同比增幅29.2%。

  就此,在2017年8月召开的中再资管2017年半年度工作会议上,赵威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与集团要求和委托人期望尚有差距,任务还十分艰巨。”他强调,公司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通过“转型、发展、落地”,实现“承接集团战略,打造中再集团统一的投资平台,建设中国保险业一流的精品型资管公司”的愿景。

  虽然,中国再保险集团本身就有海外业务,中再资管的境外投资思路也并非是个别险企购买地标性建筑的“面子”工程,不过,其海外投资仍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对于中再资管境外投资业务违规行为的整改,保监会要求其在一个月内(3月11日前)报送有关整改情况。同时,保监会表示,将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2月25日,经济导报记者致电中再资管欲了解整改情况,不过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险资监管再加码

  与中再资管一同收到监管函的还有2家寿险公司,原因同样是境外投资业务违反了《细则》关于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规定。

  《细则》规定,险资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包括25个发达市场以及20个新兴市场,已经包括全球主要经济体。业内人士认为,保监会以此为缘由加强监管可谓敲山震虎。

  其实,不仅仅是针对保险业,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在近两年已成为监管重点。早在2016年4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央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分别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当年年底,发改委发言人透露已经开始加强对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2017年7月,发改委发言人称,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房地产、酒店、影城、体育俱乐部非理性对外投资风险。2017年8月,财政部发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境外投资财务监督。

  对此,东北证券分析师刘立喜认为,中国海外投资拐点已现,短期内从严控制对外投资的情况还会继续,海外投资将进入一段时间的“退烧期”。

  在各行业资金“出海”备受瞩目的同时,险资运用的监管持续加码。今年1月底,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项重要的修订内容就是“强化境外投资监管,明确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应符合保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的相关规定等。”

  在上月召开的“保险资金运用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把服务保险主业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目标,保障是根本功能,投资是辅助功能,不能本末倒置。

责任编辑:季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