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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提出银行和保险公司治理十大举措

2018-04-18 10:40:0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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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至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会议总结分析了银行和保险公司治理经验与问题,并提出银行和保险公司治理的十大举措。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在会上强调,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形成有效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获得公众信心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现阶段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的重点任务,是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主要保障。

  会议指出,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产权结构基本实现多元化;二是“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初步形成;三是董事会的地位和职能逐步强化,履职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机制趋向规范;四是银行业基本树立资本约束的现代经营理念,保险业发展从重规模增长向重风险防控转型,经营发展模式不断优化;五是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持续健全,普遍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策略。

  不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还存在明显不足,如一些机构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战略规划和绩效考核不科学、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会议指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其作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一是进一步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二是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坚持长期稳定、透明诚信和公平合理三条底线;三是加强董事会建设,明确董事会职责定位,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专门委员会;四是明确监事会法定地位,优化结构,改进监督方式,做实监事会功能;五是规范高管层履职,切实加强高管层履职约束,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六是完善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加强发展战略管理,坚持改革创新,保持发展战略的相对稳定性;七是加快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施的业绩考核机制,严格执行薪酬延期支付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多样化的激励方式;八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审慎的会计准则,强化风险合规意识;九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十是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确保银行和保险机构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切实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郭树清要求,银行业和保险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增强“四个自信”,持续提升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王琦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