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子公司已与京东等签电子发票项目服务合同

2014-05-06 10:59:00 来源:证券时报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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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股份(002117)5月5日晚间披露电子发票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4月底,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签订了《电子发票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同意,基于双方的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在电子发票业务推动方面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电子发票业务在全国的发展,共同制定和推动电子发票业务规范、技术规范、平台规范、接口规范等标准规范以及相关业务系统规范等,并在合适的时机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相关技术和业务规范,共同参与制定全国性电子发票相关规范。

  东港股份表示,该协议的签订,对于公司参与制定电子发票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具有积极作用,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发票业务领域的影响力。

  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为公司电子发票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已经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快乐的狗(北京)新媒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电子发票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为上述公司提供有关电子发票业务的相关服务。

  东港股份提示称,目前电子发票项目尚处于试点阶段,上述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尚不能带来直接影响。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