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山东公司超标排放被罚 环保按日计罚成常态
今日,由证券时报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前20”(以下简称“排污榜”)推出新一期榜单。监测显示,1月25日至2月1日的监测期内,中国铝业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一登榜便“勇夺”榜首成为排污大户,而中国铝业1月30日发布业绩预告称,2014年或巨亏163亿元,可谓屋漏又逢夜雨。
专家建议,应该加强环保执法手段,以此推动相关产业优胜劣汰,执法不严只能进一步恶化行业的发展环境。
中国铝业下属企业
连续超标排放被罚
根据排污榜的监测显示,中铝山东分公司在1月25日至2月1日期间连续7天超标排放,且平均超排倍数达4.37倍。而此前,1月7日山东省环保厅公布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重点监管企业信息公开一览表》中显示,中铝山东分公司热电厂已经接受了超标处罚。
虽然上述一览表中并没有公开更多内容,但根据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的规定,该公司已经满足启动按日计罚的三个条件,即:企业要有违法排污行为;按照水、大气等专门环保法律的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环保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可以启动按日计罚。就中国铝业的情况而言,当亏损企业面临治污难题,情况似乎变得更为复杂。
严格环保执法
促行业良性发展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长年来,环境执法不严导致部分行业门槛过低,重污染企业往往用高污染行为换取非常低附加值的回报,恶化了产能过剩问题,也使得包括中国铝业在内的企业无力摆脱谁治理谁吃亏的困境。加强环境执法实际可以协助产业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良性发展。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威海西郊热电有限公司、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山东、重庆的企业均收到“按日计罚”罚单,最高累计罚款金额达到110万元。而上周天津也进一步明确“按日计罚”范围,严格执法的趋势开始显现。
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负责人表示,企业应积极行动适应环境监管“新常态”。在业内人士眼中,新上任的环保部党组书记陈吉宁既是水污染治理专家,更熟悉政策和管理机制存在的关键问题,因此对新任部长引领环境管理发生积极变革也当有很高的期待。
金晶科技下属滕州金晶
完成环保改造排放达标
据介绍,昨日项目组还收到金晶科技下属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的回复。该公司在邮件中称,“2号线脱硝设施已检修改造完毕,于1月31日18时开始喷氨试运行,目前运行正常,上传数据达标”。
据本期排污榜数据显示,该公司超标天数4天,与企业回复情况相符。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分析师表示, 还会持续关注该企业的后续排放表现。
(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江聃)
研究说明:本表数据根据截至2014年三季度报告中上市公司关联方即上市公司分、子、控企业的在线数据监测结果获得。
超标是指根据环保部门实时在线数据排放物浓度值大于改排放物浓度标准,则定义为该时段该排放物超标。超标日是指根据实际工况,对该企业生产日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发生3次超标排放情况,且当日平均超标倍数>0记为该企业所属排口超标日。超标倍数是指根据实时在线数据,超标倍数=排放物浓度值/排放物浓度标准×100%-1。平均超标倍数=(∑该企业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日均超标倍数)/(∑该企业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超标日数)。环境风险指数=50×超标日期/7+50×(当平均超标倍数大于2时取2,其他情况按日平均超标倍数计算)/2。本榜单暂不包含废水在线排放信息监测。
关于企业排放标准的免责声明:
一、本榜单中所涉及的企业排放标准取自各环保部门公开的企业自行监测在线平台,对因原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
二、因部分企业废气排放口未标明标准限值、或标注的标准限值错误,参照如下资料,修订了相关企业废气排放口的排放标准:1.企业自行在线监测方案;2.企业所属行业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当地环保厅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4.《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2013年》;5.《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2014年》;6.根据现有关于该企业锅炉的投运年份、锅炉类型的介绍等。
三、读者若发现相关数据和信息与环保部门或者企业自身公示内容不一致的,可致电【010-84448189】,或电邮【csr@stcn.com】,我们将及时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调整相关数据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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