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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临沂公司再进老赖名单 拒不赔付现象频现

2017-08-29 10: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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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临沂8月28日讯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获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临沂市分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民间俗称的“老赖”,此次是被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  

 

  拒不赔付中国人保临沂分公司再成老赖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显示,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营运性车辆营销服务部。根据山东省工商总局网站查询得知,该企业登记机关为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城分局,其企业负责人为李学金。

  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临沂分公司了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营运性车辆营销服务部是隶属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临沂市分公司的子公司。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依据文案号查询,记者发现该公司涉及的一桩赔付案件中,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营运性车辆营销服务部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赔偿款人民币2000元给原告江苏汇洋物流有限公司。

  在该案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营运性车辆营销服务部曾以但本案原告所诉损失均为间接损失,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责任,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理由抗辩。

  该案件的判决日期为2016年5月11日,被列入强制执行的时间则是2017年1月3日。  

 

  临沂分公司不到半年被执行案件达16起

  随后,记者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得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临沂市分公司曾在5个月的时间内因赔付问题被执行多达16起案件。

  其中,仅8月份该公司被判强制执行多达4起,最近一次时间为8月21日,执行法院为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在这16起案件中,执行的法院遍布湖南、湖北、江苏、山东、河北、广东六省。其中尤以山东和江苏的案件居多,山东的被执行案件为6起,江苏省的被执行案件为5件。

  5月中旬该公司曾陷入“老赖”风波

  早在今年5月中旬,临沂本地多家媒体曝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临沂市分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名单,成为民众口中的“老赖”。因拒不赔付问题,该公司陷入临沂当地民众和媒体的口诛笔伐。

  据临沂本地媒体报道,进入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连续四次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赔付要求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民间俗称的“老赖”。

  经网络搜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系统显示四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提示:百度提醒您该企业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记者发现,该公司的上述失信信息仍可以在天眼查网站上查询获知。随后,该公司曾借助鲁网,向社会表示是一场误会,系法院信息录入有误。

  针对此次再次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名单,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可能是法院信息录入有误,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落实。

  回应:最高法官网信息更新不及时

  随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临沂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在该案件中公司早已如期赔付,并向记者出示了与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的转账记录,记账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据临沂市分公司负责人回应称,鲤城法院2015鲤民初字第3566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2016年5月8日收到,该判决书判决我公司赔偿2000元,经临沂市分公司经审核理算,于2016年6月1日将赔款支付法院账户。

  2017年1月13日因原告方未联系临沂市分公司查询赔款,申请执行,临沂市分公司与执行人员张法官059522212382联系,并将划款时间告知,张法官查到赔款后称已删除我公司失信记录。

  但失信记录一直保留网站,经临沂市分公司多次联系张法官,张法官称该失信记录早已删除,存在原因系最高院未更新网站信息。

  该负责人并向记者出示了于2017年5月17日向鲤城区人民法院出示的案件说明证明公司早已赔付。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