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买服务首选3A级以上社会组织
□记者 贾瑞君 报道
本报济南4月3日讯 从4月2日起,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山东省律师协会等77家获得3A级以上的省管社会组织,开始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官网上接受为期一周的公示。这是我省首次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定,上榜的77家3A级以上社会组织,将优先成为今后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状况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记者从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截至2013年底,我省在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省社会组织总量为38976个,其中省管社会组织达到300多家,已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但同时,我省社会组织还存在社会参与度较低、社会认可度不高、社会影响力偏弱等问题,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建国认为,“这一方面与公众对社会组织的理解不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会组织提供能力不足、自身发展有待提高等有很大关系。”
为让社会组织具备今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条件,去年下半年,我省首次在省管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工作。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首批参评的社会组织达到108家,占省管社会组织的三分之一。参评社会组织中以行业协会最多,达到51家。
记者注意到,和以往大多数评估由行业主管部门说了算不同,此次评估工作完全由第三方完成。去年下半年,省民政厅组织成立了由来自高校、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行业协会等15名专业人士组成的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主任、山东泰山管理研修学院院长马方告诉记者:“由第三方评估,更科学、更专业,也更公开透明,对社会组织和政府来说是双赢。”
由于采取评委独立逐项打分的方式,一些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自主发展、独立运作能力低的社会组织,在此次评估中明显落在后面。徐建国表示,此次评估,为提升我省社会组织的发展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参照这些等级高的社会组织,看他们日常如何开展活动,如何健全财务制度等,以此规范自身发展。
今年1月,省民政厅出台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以及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多个必要条件。此外还有多个优先条件,首个优先条件就是获得评估等级在3A以上。这也意味着,此次正在公示的77家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会优先成为今后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目前,我省正着手建立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省管社会组织名录,为今后的政府购买服务选择合格的“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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