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设立专利奖 两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励50万元
山东省日前首次公布《专利奖励办法》,重点奖励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
其中要求,申报专利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申报专利已在山东省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山东省专利奖自2015年起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表彰特别奖2项、一等奖不超过2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100项。奖金数额从3万元到50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刘梅婷
- 科技金融|善建者,向“新”求“质”2024-05-22
- 以金融脚步丈量乡村,山东建行书写“振兴答卷”2024-03-25
- 山东建行:以金融担当,赋能乡村振兴“好戏连台” 2024-03-14
- 晨鸣集团获评2023年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2024-01-30
- 山东省属企业去年收入2.35万亿,利润总额破千亿2024-01-18
- 山东前11个月新增上市、注册及过会公司36家2024-01-02
- 《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2023-12-21
- 鲁南制药集团荣膺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023-11-27
- 注入金融“活水” 润泽科创沃土2023-09-06
- 关于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分配,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尹刚重点讲了这“五个突出”202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