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鲁企33亿国资划转社保基金 为全国首个实施改革省份

2015-05-19 09:01: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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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佳声 报道

  本报济南5月18日讯 今天,山东省政府举行仪式,将山东能源集团、山东机场公司、山东盐业集团3户省属企业约33亿元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这宣告我省国资充实社保的大幕正式拉开,未来几年内将完成全部省属企业30%国有资本的划转。据悉,我省是全国首个实施这一国企改革举措的省份。

  今年2月,山东省出台《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方案》,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促进省属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推动其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据省政府副秘书长齐涛介绍,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管理企业的30%国有资本(包括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省属企业70%和30%的国家资本。

  目前,山东共有省属国有企业471户,省管企业占18户(其中有17户为公司制企业,1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部门管理企业占453户(其中有124户为公司制企业,329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据统计,仅18家省管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就达604.5亿元,按30%计算,为181.35亿元。

  根据省政府决策,此次率先将山东能源集团、山东机场公司、山东盐业集团30%的国家股本,即分别为30亿元、2.4亿元及6482.1万元,划转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在山东盐业集团董事长孙树声看来,此举将推动国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变国资监管的模式,增加资本流通的渠道,为今后实施混合所有制提供条件。

  记者了解到,除了首批3户企业,其他省属企业的国资划转工作也正按部就班地进行。我省将根据省属企业改制情况,分步办理划转手续。对已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省属企业,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实收资本状况,办理划转手续;对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全民所有制省属企业,加快推进其完成公司制改建,并及时办理国有资本划转手续。改制工作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

  完成划转的企业将研制修订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修订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省国资委主任张新文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山东实际所采取的一项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改革举措,对于充分体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全民受益的理念,提高山东省社会保障能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