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政务 | 财经 | 房产 | 文化旅游 | 新鲁商 | 健康 | 食品 | 培训 | 娱乐 | 体育 | 艺术 | 评论 | 法制 | 视频

山东将对涉体教文卫等项目实行贷款贴息 期限1-3年

2015-07-09 09:24:00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人民网济南7月8日电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出台政策,对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新上项目实行贷款贴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公益性事业。

  据介绍,此项政策支持对象范围主要是民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机构新上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房屋租赁项目。具体来说,2015年,对支持范围内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取得的实际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为1-3年。贴息资金由山东省财政负担70%,市县财政负担3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市财政局确定。山东省财政对符合规定的同一独立法人机构一次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贴息的主体应为依法在有关部门登记或按规定免予登记的民办学校、公益性文化、医疗、体育、养老机构或其举办者;申报项目贷款期限应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

  审核认定的贷款贴息项目将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检查和各方监督;获得财政贴息的银行贷款项目,贷款主体应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全程信息进行公开;享受财政贴息的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借新还旧及偿还各类债务。(高彪孔进)

责任编辑:刘东青
分享到: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新闻热线:0531-67753777 投稿邮箱:news@sdnews.com.cn
新闻许可:37120170003  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出发P223W22号  电信许可:鲁B2-20240534  ICP:鲁ICP备09023214号
主办:山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Copyright © 1997-2019 SD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