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勒紧“钱袋子” 对省直部门提22条要求

2015-07-18 09:30:00 来源:中青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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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青在线济南讯(通讯员孔进 严文达 刘薇 王健中 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财务管理的通知》,从4个方面对加强省直部门财务管理提出了22条意见和要求。

  内容包括:

  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增强预算执行严肃性,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完善部门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挂钩机制,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

  进一步强化公务支出计划和审批管理。强化预算意识,加强源头控制,编制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及公车运行费等支出年度计划。各项支出都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建立单位内部会议计划编制制度,制订年度会议计划;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不得以训代会,借机延长会议时间;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凡没有出差审批制度的须立即建立,单位审批人要事先对出差的必要性认真审核把关,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

  进一步强化经费支出报销和审核管理。认真执行会议、培训、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公车运行等公务活动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报销环节的审核,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凭证真实有效。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费用要按制度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单据,对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参加收费性质的会议和培训。

  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加快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突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收支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财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