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去年安排5.9亿元支持186个乡村旅游项目

2015-07-29 09:05: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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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济南7月28日讯(记者 满倩) 根据2015年工作安排,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上旬对山东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山东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旅游条例、加快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等11个政府部门提交了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和下部计划等汇报材料。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与省旅游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实施了旅游基础设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明村保护等一系列专项建设规划,支持建设了一批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去年以来,省发改委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9700万元,省级配套近500万元,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等专项进行了支持。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继续对旅游业保持较大投入,2014年共安排资金5.9亿元,支持了乡村旅游项目186个,进一步改善了乡村旅游设施和环境,推进了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升级,带动了当地群众特别是农民就业,增加了旅游收入。2015年,共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120个,其中文化旅游类项目12个,为近年来最多。

  省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东省旅游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常态下山东省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突出发展规划引导,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作为发展改革部门,将在编制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编制实施年度计划中,把旅游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国民休闲旅游发展任务的有机结合,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协调,研究制定支持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抓住国家启动编制生态旅游规划的契机,与旅游部门共同编制好山东省的生态旅游规划,推动山东旅游业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发展。

  同时,突出休闲消费培育,增强内需拉动作用;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坚持事业和产业并重、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并举,全面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好2016年项目储备工作。协调推进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省图书馆少儿馆等设施建设,做好省属重大文化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