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药监:4严重违法食品药品广告被重点公告

2015-09-14 10:00: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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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曹凤芹)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获悉,7月份,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 297条次,保健食品广告 187条次。7月份未监测到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其中,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滴耳油”、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气血双补丸”、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华信牌富硒康口服液”、陕西咸阳康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德佳牌福鹿丸”等因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较高被重点公告。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滴耳油”,广告宣称“是全球惟一一个可以直接替代人体耳油,保护、润滑耳道,滋养修复耳神经的 OTC甲类特效国药,循经治耳,只需一滴一揉,当天就可终止耳鸣;一盒就能修复耳神经,彻底告别顽固性耳鸣耳聋;耳痛耳痒当天除”等。该药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气血双补丸”,广告宣称“服用 2个月后,颈椎病减轻了,头不晕了,服用 4个月,偏头疼好了,服用半年后,组织风湿症状改善了,腿消肿了,有知觉了;服用后,睡眠改善了,一觉到天亮,大便顺畅成形了,不憋气了,胃口也好了”等。该药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华信牌富硒康口服液”,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广告宣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陕西咸阳康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德佳牌福鹿丸”,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抗疲劳”。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广告宣传,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