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债券违约引发百起诉讼 第一枪源自广发银行

2016-04-18 11: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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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财经418日讯(记者魏好勇)继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5山水SCP001)去年1112日出现违约后,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3山水MTN1)和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5山水SCP002)再次出现违约,引发部分债权人及供应商纷纷向山水水泥提起法律诉讼。 

  鲁网财经发现,打响山水水泥债券违约后诉讼第一枪的,来自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记者了解到,在山水水泥“15山水SCP001”出现违约的当天,广发银行济南分行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当日获法院受理。案件20151128日正式开庭审理,18日作出一审判决。 

  山水水泥首期债券违约,也正是广发银行济南分行提起诉讼的缘由。 

  广发银行诉称:山水集团公司向广发银行借款25000万元,部分还款后贷款余额为22500万元,水泥厂、平阴山水公司为其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山水集团公司境内债务于20151112日到期,山水集团公司于20151111日公告称无法于1112日或该日之前取得足够资金偿付境内债务,已经严重影响了广发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请求依法判令:山水集团公司偿还所欠贷款22500万元及利息、复利、违约金;水泥厂、平阴山水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由各被告承担。 

  鲁网财经获悉,在广发银行向山水水泥提起诉讼时,借款合同并未到期。根据合同约定,广发银行向山水水泥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4亿元,有效期自2014122日至2017121日。合同签订后,广发银行分别于2014年的128日、36日、311日向山水集团公司发放贷款5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到期日均为2017121日,年利率为6.765% 

  法院审理认为,广发银行与山水集团公司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以及广发银行分别与水泥厂、平阴山水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均系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广发银行向山水集团公司发放贷款后,由于山水集团公司境内债务于20151112日到期,其无法于1112日或该日之前取得足够资金偿付境内债务,影响到广发银行授信资金的安全性,广发银行有权中止合同履行,要求山水集团公司偿还尚欠贷款本息。故广发银行要求山水集团公司偿还尚欠贷款本息,水泥厂、平阴山水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最后,法院依法支持了广发银行要求山水水泥还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据悉,广发银行提起诉讼不久,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先后提起诉讼。截至今年330日,诉讼纠纷达到96起。 

  山水水泥表示,因为多起诉讼已经完成判决,公司需要在十日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否则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受诉讼影响,导致山水水泥部分账户被查封、部分资产被保全。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很难履行上述法律诉讼判决的给付金钱义务。判决即将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判决程序包括拍卖公司资产或者股权等措施。 

  但山水水泥也表示,由于公司资产远大于负债,公司预计法院执行判决的处置收入大于原告偿付的债务金额。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