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厅局级以下去北京差旅住宿费1天500元

2016-05-10 08:32:00 来源:大众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日前,山东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记者查询看到,该标准分为旺季地区和其他地区两种,厅局级以下干部最高标准为省内旺季地区450元,国内旺季地区580元,其他地区最低为200元,去北京上海差旅住宿费的标准均为每人每天500元。 

  该明细标准在原先规定的省内出差标准和到外省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住宿费标准基础上,新增加了到省外所辖地、州、市(县)出差的差旅住宿费上限标准,形成了到全国各地出差住宿费标准的全覆盖。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山东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后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已将各地明细标准汇总发布。 

  目前,该明细标准已发布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今后如有调整,山东省财政厅将及时更新发布。(记者 赵兵 通讯员 严文达 徐鹏)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