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属“僵尸企业”共321户 拟三年时间完成处置
鲁网6月3日讯(记者 鲁珊珊)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天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吹风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娥坦言,山东省管企业所属“僵尸企业”数量为321户,这些企业去年亏损14.96亿元,山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这些企业的处置目标。
“僵尸”企业界定标准是按照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已经停产停业或半停产、资不抵债丧失造血功能的企业。“目前,省管企业所属僵尸企业共321户,实收资本271.92亿元,所有者权益-24.83亿元,涉及职工121023人。”李娥介绍,通过深入分析企业亏损原因,按照“培育整合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的原则,明确了“僵尸”企业分类。
目前,按照“两大一少”(亏损额大、债务量大、需安置人员少)原则,省国资委组织省管企业遴选了第一批拟完成退出的125户“僵尸”企业名单,这批企业实收资本44.46亿元,所有者权益9.95亿元,2015年亏损14.96亿元,涉及职工2.02万人。
在处置“僵尸”企业方面,李娥说,山东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省管企业亏损面降低到20%以内,用三年时间完成321户“僵尸”企业处置的工作目标,其中2016年125户“僵尸”企业实现退出,亏损面、亏损额同比下降30%。围绕这一目标,省国资委成立了“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领导小组,建立重点“僵尸”企业、大额亏损企业挂牌督办制度,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按照“市场运作、立足盘活、应退尽退”的原则,指导省管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处置方案,实施分类分批处置,积累了一批成熟经验。例如,连续11年亏损的山东能源淄矿集团埠村煤矿,通过实施煤炭“收缩战略”,果断关井闭坑,妥善分流安置人员,转型发展优势非煤产业,加快由“依托煤”向“摆脱煤”转变,2015年当年止亏5300万元,非煤企业实现利润6824万元,12年来首次实现盈利。
下一步省里将健全协调处置机制,统筹协调“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解决省管企业办社会、统筹外费用负担过重等问题;加大对省管企业去产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等。尽快配套完善税收优惠、债务减免、职工安置、保险并户、土地处置、产权变更、工商注销、破产清算、社会职能移交等相关政策,指导省管企业在坚持“三个一批”分类分批处置的基础上,探索跨企业整合重组处置模式。协调省管企业之间对同类资产进行兼并重组,加快盘活“僵尸企业”原有的土地、厂房、设备、专利权、商标权等有效资产。研究制定省管企业 “僵尸”企业处置专项考核办法,制定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和评先树优紧密挂钩的奖励政策,建立工作督查机制,与各省管企业逐户签订“僵尸”企业处置目标责任书,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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