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六月公布343张银行罚单 多为票据、收费、贷款违规操作

2016-07-07 09: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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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7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 刘晓君 实习生 高玲)近日,山东省各地银监分局公布了各地银行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六月份一共公布了343张罚单,这是山东省自去年4月份,银监会修订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公布银行处罚决定。

  记者梳理山东各地披露的银行罚单数量发现,枣庄公布了48张罚单,位居山东各地第一位。随后是济南、烟台,均公布了36张。聊城公布了31张,临沂公布了30张。罚单数量最少的要数莱芜地区,仅公布了一张罚单。此次山东监管局官网披露的罚单中,多家银行机构因票据承兑、服务收费、贷款按揭、内控监管等违规操作被予以重罚,如罚款、警告甚至吊销金融许可证等。据公布的罚单显示,涉及票据违规的罚单金额普遍较大,如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因“以贷开票吸存”被处以“罚款20万元”。

  近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多次下文调整银行相关服务费,目的在于“减少服务收费”。但罚单中仍有银行因“违规收取服务费用”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的惩罚,或者因“违规收取中介费用”,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倍数的罚金。

  如今房贷也成为济南市民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在此次公布的罚单中,也出现了银行由于虚假按揭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项目贷款、借贷搭售保险、向借款人发放顶名贷款等违规操作被重罚的情况。其中,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违反规定向不符合借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给予“罚款50万元”的处罚;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项目贷款、向借款人发放顶名贷款等”,被处罚30万元。此外,在此次公布的罚单中,一类罚单较吸引眼球。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均因行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超规定期限,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鲁珊珊